与宪法同行
——记刘海粟小学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12月3日,刘海粟小学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夕会课,主题为“与宪法同行”。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在学习中,学生们知道了宪法中与小学生有关的规定,如:宪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宪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宪法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都有休息的权利。宪法第49条: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制止儿童。宪法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还知道了小学生应知法律小知识之小学生安全自护小常识。如: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等。
此次夕会课不仅让同学们对宪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还激发了他们学习宪法的热情和积极性。同学们纷纷表示,要从小学习宪法,树立法治观念,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刘海粟小学一直以来都非常注重法治教育,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让同学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培养他们的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