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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   点击:   来源:   作者:黄屹慧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慈善一日捐”活动是一项德政工程,也是一项常年抓、抓长年的系列工程。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是扩大慈善资金规模、关爱弱势群体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为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奉献爱心搭建的重要平台;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造福百姓、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行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改善党群关系、提升政府形象的实践活动。为了更好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的战略思想,凝聚社会力量,壮大慈善救助实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的通知要求,现将全区学校开展2020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0月14日。

二、捐赠对象

各校在职教职员工(包括民办学校)。

三、捐赠标准

教师每人200元,职工每人100元。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高度重视。

各校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当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按照“依法组织、领导带头、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早发动,早部署,快行动,快落实。要细化工作责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思想发动,确保捐赠活动取得成效。

2.深入动员,广泛宣传。

各校要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集中宣传,使全体教职工都了解“慈善一日捐”活动的目的意义、捐赠原则和捐赠方式,为开展好捐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校要做好宣传牵头扎口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充分调动教职工的慈善捐助热情,激发教职工的慈善意识和支持慈善、参与捐赠的自觉性,在全校形成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3.规范机制,信息公开。

各校要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信息,主动向捐赠人进行反馈,确保捐赠金额无误。

4.严明纪律,强化监督。

各校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操作,不得任意扩大募捐的范围和对象,不得任意更改捐赠标准,不得搞搭车募捐,更不允许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截留募捐的资金。学校各级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督导,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和纠正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通报捐赠活动进展情况,确保捐赠活动依法、有序、健康进行。

五、交款方式

请各校在本校“慈善一日捐”活动结束后,于10月16日前,及时将筹集的慈善捐款足额汇入武进区教育局账户(账户名称: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工行湖塘支行,账号:1105021209000129324),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学校全称,收到款项后区教育局将为学校统一开具票据。联系电话:86****83。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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