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时间段
2019—2020学年度(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体在编、在册的公办教职工,公办中小学备案聘用人员参照在编教职工考核。
有下列情况的教职工本次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病(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学年度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学年度考核;累计超过考核学年度三个月不足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组织领导
考核小组组 长:吴群英
考核小组副组长:姚 华
考核小组组 员:吴 静、张明霞、吴华英、袁 静、龚小鹰、黄屹慧、
陈 阳、季琴芬、唐 薇、徐 平、徐华荣
四、考核内容、等次、标准和程序
1.考核内容
学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须结合岗位聘任后的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
2.考核等次及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3. 考核程序
7月12日前:学习年度考核文件,完成个人总结,准备佐证材料。
7月13日上午10:10:分组讨论评分细则。
地点:高年级:扬善楼二楼 责任人:张明霞 许 亚
中年级:色彩教室 责任人:姚 华 龚小鹰
低年级:玲珑工作室 责任人:吴 静 吴华英
7月13日下午 1:00前:上交年度考核评分表、年度考核登记表、佐证材料,部长收齐后送会议室。
7月13日下午1:00-2:30。考核小组审核,列出公办教师得分前24人、备案教师得分前4人名单。
7月13日下午3:00:候选人填好年度考核简明表、公开述职,民主测评。
地点:四楼多功能厅,全体教师参加
7月14日:根据测评结果,考核小组再次审核,公示正式名单。
7月30日前:部长、分管校长、考核小组签署意见。上报、审批。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一次性增核绩效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岗位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2.连续两学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考核“优秀”等次,作为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称号评选等方面的考虑条件。
六、有关具体问题
1.上级给我校的事业编制人员嘉奖分配总额是24人,其中“优秀嘉奖”18人,“合格嘉奖”6人。根据教育局下达的比例,核算到各学科组的名额分别是:语文组12名,数学组6名、英语组3名、小学科组3名。
备案制教师嘉奖分配总名额4人,其中“优秀嘉奖”3人,“合格嘉奖”1人。
2.优秀等次人员应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应向一线教师倾斜。考核过程中不得以学年度考核中的民主测评结果简单确定考核等次,不得以年级组、教研组推荐的简单形式产生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学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不得搞“轮流坐庄”、迁就照顾。
3.目前在其他学校结对交流教师、各有关学校委派到新市民学校支教教师回原单位考核。区域内顶岗交流教师在接收单位考核。
4.本学年援疆支教教师的考核按由教育局负责考核(不占本校分配名额),考核结果由教育局通知学校。
5.对于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公办教职工和备案聘用人员,同时给予行政嘉奖奖励。考核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功”奖励(“记功”人员当年度不再给予嘉奖;“记功”次年又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不能连续“记功”,必须重新连续三年考核优秀方可“记功”)。
6.根据局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事业编制新教师和备案聘用新教师,按要求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7.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武进区刘海粟小学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