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粟小学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
为切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的精神,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活动。从2018年12月1日起,对仍然明知故犯、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违法的教师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待调查处理。请学生、家长督促教师做到以下几点:
1、不在住所或其他场地开展有偿补课;
2、不在校外培训机构参加有偿补课或担任任何职务;
3、不参加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4、不到居住地以外开展异地有偿补课;
5、不组织、不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6、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7、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以上内容请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在校教师如有违反,请家长告知学校。
武进区刘海粟小学
2018.11.27
关于开展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1:“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zip
附件2:省、市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