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州市武进区刘海粟小学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工作通知>>文件通知>>文章内容
转发《关于开展武进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6   点击:   来源:   作者:周球东

转发《关于开展武进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队伍建设,增强班级德育工作的有效性,提高我区中小学德育队伍的整体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常教德〔2016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武进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班主任:全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现任班主任。

(二)德育先进工作者:全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人数及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

三、评选基本条件(详见附件二)

凡违反《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或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候选人一票否决: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以教谋私,从事有偿家教;

3.所带班级学生有违法犯罪等情况;

4.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

四、评选程序:

学校对照评选条件,按照分配的名额,可以采用群众推荐、自荐、行政推荐等方式,经学校审核、校内公示(一周以上)等程序确定名单,并上报武进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确定结果并公示。

五、工作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把关,按照程序和要求推荐候选人。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候选人上报相应的推荐表一份(见附件三)。

2.候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荣誉等)的复印件。

3.报送截止时间:65。推荐表(加盖公章)和证明材料报送区教育局基教科1210室,联系电话:67****35

附件一:武进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德育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武进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

附件三:武进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6524


关于开展武进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r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刘海粟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聚湖社区金鸡西路    招生电话:86508051    报名地址: 武进区金鸡西路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1040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