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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粟小学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9   点击:   来源:   作者:周球东

刘海粟小学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武进区教育局武教人【201420号文件《关于做好2014年全区中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本校的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本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体在编、在册的教职工。

今年录用的在编在册新教师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不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年度半年(含半年)时间的;

2.本年度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时间的;

3.未被聘任、又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4.办理提前离岗退养手续的。

由单位聘用并在人力资源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非区专项编制人员,参照考核,所有考核材料以校为单位报区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备案,审核盖章后的《年度考核等记表》由单位负责归入其个人人事档案。

二、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群英,

副组长:吴静、张明霞

组员:龚小鹰、周球东、周庆峰、黄屹慧、吴华英,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全面评价教职工德能表现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内容、等次和程序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德”和“绩”。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人员中确定。考核操作中,关于基本合格等次、不合格等次、不定等次人员的确定,以及不参加年度考核对象的掌握等政策规定详见区人事局《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武人发[2008]71号)。

3.年度考核标准

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2)工勤技能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忽视劳动安全,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轻微事故。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责任事故。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武教人〔201110号)和《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试行)》(武教人〔2014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到异地学校顶岗交流和结对交流教师由交流接收学校单独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上报审批,委派到新市民学校支教教师回原单位考核。

各部初步分配的推荐名额如下:

我校将按照考核程序,根据教育局文件,确定18名教师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7名合格嘉奖,共计嘉奖25名。

按照各学科组人数比例,初步分配的推荐名额如下:

数学组:7 语文组:1-3年级 5 4-6年级 7

英语组:4 综合学科组:4 大坝校区:1

优秀等次人员应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应向一线人员倾斜。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要充分结合平时考核情况,不得以年度考核中的民主测评结果简单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不得搞迁就照顾。

4.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2)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嘉奖”和“记功”荣誉证书,作为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称号评选等方面优先考虑条件。

5.考核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1228

2)个人总结阶段:1229-1月4

3)教师在校内、部内述职,进行民主测评:

14上报推荐优秀等次人员,汇总校长室2须有测评表、会议记录上交,作为永久档案存档。)

15,根据推荐优秀等次人员的实绩,全校教师进行民主测评。(从推荐的28名中选出18名优秀嘉奖,7名合格嘉奖

4)考核小组评鉴,确定考核等次16

5)校内公示阶段(17——114

6)教育局、人事局审批 1月16

7)反馈考核结果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由各校考核小组负责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本人,所有被考核人必须在《年度考核登记表》页尾签名处签名确认。到异地学校顶岗和结对交流教师“工作单位”填写接收学校名称,另请在页尾签名处旁注明派出学校单位名称,以方便材料归档。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单位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应在接到申请复核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其中,如本人对复核结果仍不服,该考核人可在接到复核通知后15天内向区教育局、人事局提出申诉。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

武进区刘海粟小学

201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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