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武进区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委候选人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省人事厅《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方法》(苏职改字[1991]13号)和常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市中小学高级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候选人的通知》(常教人[2006]54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更新工作。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师德高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近三年来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同行所公认。
3.“中学教师高级资格评委”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资格;“中学一级教师资格评委”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资格;“小学高级教师资格评委”具有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资格。
4.任“高级教师资格评委”的年龄原则上要求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任“中级教师资格评委”的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5周岁,均应身体健康。近年来已不在教学一线岗位的原则上不作推荐。
5.省特级教师和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拟推荐者,不受年龄限制。同等条件下,市、区二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市教学能手优先推荐。
二、推荐程序与要求
1.推荐程序:各校要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召开校行政办公会议,确定本校推荐人选,并将上报名单在校内公示。学校推荐的评委候选人经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进入武进区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并从中择优推荐市级评委库候选人。
2.推荐要求:
⑴普通中小学各职级(中、高级)每门学科推荐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3名(语文、数学、英语等重点学科2—3名,其他学科1—2名)。规模较大的学校可酌情增加推荐名额。规模较小的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酌情推荐。
⑵职业类学校文化课原则上各职级每门学科推荐候选人不超过3名,专业课根据本校实际各职级每门学科可推荐2-4名。
⑶局直属幼儿园各职级候选人可推荐3—6名,其他乡镇幼儿园可视情况推荐1—2名。
⑷各校要注意推荐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思品、综合实践、劳技、教育心理学等小学科人选;要注意推荐近年来符合条件的优秀新人选,推荐成员中45周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教师比例应占80%以上。为保持评审工作的连续性,上届评委成员若符合条件者可继续推荐。
三、材料报送
各校于
附件1:学科分类情况表
附件2:武进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委推荐表
附件3:武进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委推荐人选汇总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附件3:武进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委推荐人选汇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