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美丽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庆祝一年一度的“三八妇女节”,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在校争当热爱教育事业的美丽教师,在家争当爱家恋家的美丽媳妇(女儿),在社会争当遵纪守法的美丽公民。”经研究,决定开展“美丽女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职在岗的全体女教师。
二、评选方法:
1.自我申报。每位教师对照条件,自主申报。
2.部内推荐。每部推荐人数为女教师总数的10%。
3.3月5日前各部将候选人申报材料交发展中心。
武进区刘海粟小学
2013.3.1
美丽女教师评选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