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中小学新教师进行试用期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2年各公办学校招聘的公办教师(名单附后)。
2.2012年湖塘实验中学、星辰实验学校、前黄实验学校、前黄高级中学国际分校、星韵学校、清英外国语学校、中天实验学校等民办学校招聘并办理人事代理的新教师(名单由各校上报)。
二、培训目标
1.能确立爱岗敬业思想,树立良好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
2.基本了解学生的成长过程,初步具备管理和教育学生、组织班级活动的能力;
3.了解课程改革的基本精神,掌握学科教学的常规技能。
三、培训原则
1.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提高并重,突出师德为先,为新任教师奠定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
2.依据新教师职初共性问题确定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理论指导与实践训练相结合,注重体验性学习,强调实践与反思,遵循新教师专业成长的规律性。
4.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强调个人主动发展,充分发挥校本培训在新教师成长中的作用。
5.确立以教师发展为本的培训理念,实践主体性培训模式,让新教师与培训共同成长。
四、培训形式与职责
总学时120学时,由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两部分组成。
1.集中培训:40学时,由区教师发展与研究中心负责实施。
2.校本培训:80学时,由教师所在学校负责实施。
五、培训内容
1.集中培训:通过专家引领、辅导讲座、经验分享等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培训:(1)教育、人事政策法规;(2)教师职业道德;(3)新课程通识培训;(4)班主任工作;(5)教育科研与教师专业成长;(6)与优秀教师对话与交流;(7)心理健康教育。
2.校本培训:各校要继续开展师徒结对活动,签订“师徒结对”协议书。通过以老带新、同行互助、校际校内观摩和反思性教学等活动,对新教师重点在以下三方面进行培训:(1)课程标准及教材研究;(2)教育教学基本功;(3)现代教育技术的实践操作。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
1.集中培训: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共集中培训五次,第一次集中培训安排见下表,其余集中培训到时见武进教育网通知。
时 间 |
培 训 内 容 |
负责部门 或主讲人 |
|
|
上午 8:30—11:30 |
学生管理中的心理学智慧 |
徐 放 |
下午 1:30—4:30 |
做一个享受教育的幸福教师 |
庄惠芬 |
集中培训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教师发展与研究中心(常州幼儿师范学校内)
2.校本培训时间: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
七、培训考核
1.集中培训由区教师教师发展与研究中心负责考核,以笔试成绩和出勤情况为主要依据。
2.校本培训由所在单位负责考核。以下三方面为主要依据:
(1)30课时以上的听课记录;
(2)2节校级汇报课证明;
(3)1篇学科教学或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论文或总结。
3.对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考核全部合格的中小学新教师,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由区教师发展与研究中心发给试用期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计算继续教育学时和新教师转正定级、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下一年度的培训考核。
八、报名办法
1.各公办学校以附后名单为准。
2.各民办学校以校为单位,务必于
九、培训经费
中小学新教师五次集中培训一次性缴纳资料费、午餐代办费共300元,原则上由新教师个人自理。培训费由教育局承担。
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新教师以校为单位于
十、注意事项
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是教师成长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各校必须充分认识师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定专人负责,并根据本校实际,认真制订新教师校本培训计划,严格实施,注重成效。
凡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在规定的集中培训日当日上午8:30到达培训地点准时参加培训,不得缺席。各校应及早通知,妥善安排。
以上通知,希认真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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