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系统化的领导责任体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督促、检查“道德讲堂”建设工作。各辖市、区,市各系统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部署、职能部门抓落实的组织架构。为加强各类“道德讲堂”建设,根据部门职能进行分工:“机关道德讲堂”建设由市级机关工委牵头,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文明办和市人社局共同负责;“企业道德讲堂”建设由市经信委牵头,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商务局、人社局、科技局、工商局、总工会、科协等共同负责;“行业道德讲堂”建设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共同负责;“学校道德讲堂”建设由市教育局牵头,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共同负责;“社区道德讲堂”建设由市民政局牵头,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司法局、教育局、文广新局、卫生局、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老龄办、关工委及各辖市、区共同负责;“村镇道德讲堂”建设由市委农工办牵头,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和各辖市、区(含有农村工作的)共同负责;“新市民道德讲堂”建设由市人社局牵头,与市文明办、民政局、公安局和各辖市、区共同负责。市文明办负责联络、指导和协调等日常性工作。
2、建立科学化的考核激励办法。定期以实地旁听、群众问卷、查看台帐等方式,组织对全市“道德讲堂”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将“道德讲堂”建设情况与创建“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活动结合起来;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市民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合起来。每年命名一批“优秀道德讲堂”、“优秀宣讲员”,确定一批“道德讲堂”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把市民尤其是新市民参与“道德讲堂”的情况作为优先就业录用的重要条件,作为授予各条线、系统内部先进荣誉的考量内容。
3、建立经常化的宣传推广机制。市各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单位开展“道德讲堂”建设的情况,大力宣传各级各类道德先进人物的优秀事迹,营造“讲道德,做好人”的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发现收集基层在建设过程中涌现的成功做法和先进典型,及时予以大力推广,形成“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良好效应。每年举办一到两次“道德讲堂”建设的交流研讨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和各类“道德讲堂”的实践者,研究讨论公民道德建设实践的新动向和新理论,总结交流全市开展“道德讲堂”建设的实践经验,为下一步建设工作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
4、建立规范化的阵地建设模式。在“道德讲堂”的建设标准上,要做到“六个一”:形成一套规范有序、运作便捷的管理机制,编印一批主题鲜明、故事真切的读物讲义,建立一支认真负素、责质过硬的宣讲队伍,选树一批来自群众、事迹感人的先进人物,营造一种神圣清正、融洽热烈的环境氛围,打造一批特点突出、成效明显的示范讲堂。在布局安排上,按照“就近就便、类型齐全、覆盖合理、有序推进”的原则,综合利用各类已有阵地,以整合和新建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在全市推开。各地、各部门单位可以依据实际情况,按照“六个一”的标准,合理推进。